参观指南
一、游客凭身份证、军人证、记者证等有效证件,经登记后参观。
二、高龄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幼童须有监护人陪同参观。
三、衣冠不整、举止不雅者谢绝入馆,携带危险品、管制物品者禁止入馆。
四、团体参观须提前预约。
五、参观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。
六、展厅内禁止使用闪光灯拍摄,禁止饮食、喧哗、嬉闹及与参观无关的事情,禁止随地吐痰、吸烟和随手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。
七、活动人数超过额定人数时,游客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,依次按顺序进出。
八、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如有丢失责任自负。
九、爱护文物展品、展览设施和花草树木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。
十、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。